垃圾生产区县需付经济补偿
根据市政管委下发的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》,明年北京将实行垃圾收费制。为此,市政管委在城区内选择了部分小区进行计量收费试点,为明年顺利推进做好准备。
实行垃圾收费制后,市政管委将对部分城区下放垃圾处理的事权及财权,建立经济补偿机制,由垃圾产生区县向设施所在区县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。对区县垃圾排放实行总量控制,实施阶梯式收费方式,超限额部分实施加价收费。
垃圾处理能力日缺近6000吨
目前,北京对居民家庭征收的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户3元/月,外来人口2元/月。市政管委副主任陈玲表示,今年试点垃圾计量收费后,相关部门将按照“污染者付费”的原则,制定垃圾处理费用的具体标准与分配原则。
北京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7座,日处理能力10350吨,但实际上全市每天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要达到16000吨。按照现有的人口增长速度,未来三年内,北京的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要达到18000吨。
市政管委表示,未来两到三年内,北京市将陆续建设和改造15座生活垃圾处理厂,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32座,届时处理垃圾的总能力可达到18395吨/日。(记者刘建宏)
(责任编辑:杨淑君)